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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津城际土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综述 | |
作者:张健 文章来源:毕业论文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:2012/5/1 18:48:54 文章录入:web33742 责任编辑:web33742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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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,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。通知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。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,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,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。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,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,由监理人重新检查。 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,监理人如对质量有疑问的,可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,施工方遵照执行,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,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合同要求,否则施工方承担相关责任。 三、质量的试验和检验 1、材料、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。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、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,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、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。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施工方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,由施工方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。 监理人对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,或为查清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施工方重新试验和检验的,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施工方共同进行。该项材料、工程设备和工程经试验和检验必须符合合同要求,否则施工方承担相关责任。 2、现场材料试验。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,应由施工方提供试验场所、试验人员、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。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施工方的试验场所、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,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,施工方将予以协助。 3、现场工艺试验。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。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,监理人认为必要时,施工方将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,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,报送监理人审批。 四、清除不合格工程 施工方使用不合格材料、工程设备,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,或施工不当,造成工程不合格的,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,要求施工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,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,由此增加的费用和(或)工期延误由施工方承担。 五、质保期服务程序 本工程竣工后,由项目部副经理、质检工程师、施工技术人员和技工组成保修小组,根据合同要求对本工程进行保修,保修期按合同和业主的有关规定执行。保修期满后,需经顾客检验确认,专业工程师填写工程保修记录。 对顾客的投诉,如保修人员已撤离现场,将由上级调度受理,并建立售后服务台账,并报质量主管部门。如有需要跟踪服务的项目,由主管生产的领导安排实施。 施工方将制定本工程的回访计划,并按计划回访。工程回访工作采取直接到现场了解工程运行情况的方式,征求顾客意见,并填写工程回访记录。工程回访后,回访组须根据顾客的意见编制回访报告,并报主管生产的领导,对发现的部门问题及时组织进行解决。 六、施工过程的质量保证 项目经理部将从施工方抽调精干的施工技术队伍,并在施工全过程中进行各项业务技术培训,不断提高施工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。 根据工程特点和本工程设计要求,结合《施规》和《验标》,施工方将制定本工程的内控标准,以高标准和严要求来指导施工。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,为保证施工质量和统一标准,项目经理部将根据工序特点,在各专业作业队的管段内成立专业化作业小组,实行“大循环,小流水”专业化作业管理模式,做到测量精确化、计算微机化、预配工厂化、施工机械化、作业专业化、工艺标准化。 对设计文件进行三级会审制,认真进行现场调查,真正领会设计意图,随时和业主及设计人员进行沟通联系,解决发现的问题。 施工前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、专业工程师、作业队技术主管、班级技术人员逐级进行技术交底,确保施工作业人员掌握各项工艺操作中的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标准。 对施工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,开工前应制定防止出现质量通病的专项技术措施进行预防,并在进行技术交底时重点强调,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,确保不在本工程出现。 加强对新材料、新工艺的施工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,大力开展QC小组活动,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。 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及高精度的检测仪器,并由专人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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